进行规划设计条件研究,该事项已通过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规定,对该规划设计条件研究公示如下:
用地面积61574㎡,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1.2,总建筑面积73888㎡,配套设施为物业服务用房、幼儿园、托儿所、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文化活动室、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邮政所、社区管理用房、环卫工人休息室、小型垃圾转运站、再生资源回收站、公共厕所、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公共充电站。
地块内部应设置一条南北向建议性道路,建筑限高60米,建筑退线、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停车位等按《深标》核定,建筑退线还应满足水务(我家深汕)、海洋部门关于河道及海岸带退线的管控要求。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地址: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文贞楼1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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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政府(地址:汕尾市海丰县小漠镇小漠中心小学北侧)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网站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下载。
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2楼(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地址)(邮编518200),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设计条件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我家深汕)